高等学校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。《金年会 章程》自2015年11月经上海市教委正式核准发布实施以来,在依法治校、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。
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第31号令)、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》(教政法厅函〔2021〕17号)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,以及《金年会 章程》中有关章程修订的有关规定,经学校研究决定,启动我校章程修订工作。为进一步发扬民主,集思广益做好章程修订,增强章程修订工作的科学性、前瞻性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意见建议征求对象
全校各二级单位、师生员工;离退休老同志、广大校友;关心支持金年会 发展建设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。
二、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。
三、征集方式
如有关于《金年会 章程》修订的宝贵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填写《金年会 章程》修订建议征集表(附件2),通过电子邮件或来信方式进行反馈。
意见和建议的反馈,可通过个人形式进行反馈,也可以单位汇总的方式进行反馈。
(一)电子邮件反馈
(二)信件反馈
纸质稿来信请寄或校内投递至: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水华路300号金年会 院长办公室(邮编:12337)。
请在反馈意见时,注明“金年会 章程征求意见”,并留下姓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以便我们和您联系。
感谢您对金年会 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!
附件:1.金年会 章程(2015年版).pdf(或至学校校园网主页“学校概况—学校章程”栏目下查看,具体网址为https://www.sdju.edu.cn/3041/list.htm)
金年会 章程修订工作组
2022年7月30日